“蜥蜴人”

          美国人克利斯 · 达维斯于 1988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 时左右,驾驶着小汽车经过斯凯波 · 尤里沼泽旁时,蓦然清楚地看见离他约 25 米处有一个神秘的怪物,它身材高大(约 2 米以上),红眼睛,绿色的皮肤非常粗糙,全身长满鳞片。头发暗棕色、很长、散披肩上,肩较宽,面颊凹进,颧骨突出,鼻孔稍向上翻,嘴巴向前伸出,口较宽。双臂较长,手只有三个指头,又黑又粗又长。直立行走,没有尾巴,能发出尖锐的吼叫声 …… 克利斯 · 达维斯急忙回去向当地政府报告。

          加利福尼亚州里镇副警长威尼 · 阿金逊和骑兵米克 · 豪德基仔细查勘了周围一大片地区,发现三处被揉得乱七八糟的纸板堆(体积约 40 加仑),离地约 2 . 5 米高处的纸板被扯碎,他们还找到几个像人似兽一样的脚印,长约 35 ~ 45 厘米,十分清晰地印在较坚硬的沙地上。从此以后,当地有些居民也陆续看见过这一怪物。上述消息公布出来后,立即引起了强烈的震惊和轰动。许多专家纷纷前往发现地区考察研究。著名学者伊利克 · 贝克约尔德把这个怪物命名为“蜥蜴人”。南卡罗琳那 WCOS 无线电台愿出 100 万美元悬赏勇士生擒“蜥蜴人”,可是迄今尚未有人捉住。“蜥蜴人之谜”向达尔文进化论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因此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按照达尔文的学说,蜥蜴绝对不可能演变和进化为人。但有些人对此也有看法,他们认为在远古人类起源的漫长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缺失的环节”或“空白区”,迄今尚未被知晓,“蜥蜴人”可能是远古“正在形成中的一支旁系”吗?有待学者们今后再继续深入探索和研究。

         1912 年的一天夜里,悉尼的测地员查尔斯 · 哈卜与同伴在新南威尔士的卡罗克比利山中经历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晚上,几个人被附近树林里发出的声音惊动,他们往火里又添加了一些树枝,跳动的火光照见了一个可怕的新来客。哈卜后来对报界谈道:“一个长得像人一样的巨兽直立站在离火堆不到 20 多英尺远的地方,咆哮着 …… 。用它的人手一样的巨掌捶打着自己的胸膛。我向四周一看,发现我的一个同伴已经吓昏过去了,他后来过了好几个小时才苏醒过来。那头野兽站在那里有好一会儿 …… “照我看,那家伙直立时有 5 英尺 8 英寸到 5 英尺 10 英寸高。它的躯干、腿和手臂都长满了棕红色的长毛,随着它身体的摇摆而抖动着。它肩部和背上的长毛在柔和的火光下显得乌黑发亮,但使我吃惊的是 …… 它长着人的体形,但又与人有很大不同。“……这野兽身材魁伟,显得强壮有力。它的上肢和前掌又长又大,肌肉发达,上面长满了毛,但比身上的毛要短一些。它的头和脸很小,十分像人。它的眼睛大而黑,目光锐利,眼窝深陷。最可怕的是它的嘴,口中长着两颗又长又大的獠牙。当它把嘴合上,两颗牙伸出在下唇之外 …… 所有这些是在几分钟之内观察到的。那家伙站在那里,像是火光使它麻痹了一样。“它又吼叫了一阵后,拍打着胸脯,离去了。开始的几码路它是直立行走的,然后就四肢着地飞快地穿过灌木丛跑了。我的同伴们再无兴致继续前进了,而我是他们中惟一对此次旅行感到高兴的一个。”

^_^历史话今天………………

          今天9 月30 日。 1862 年的这一天,德国首任宰相俾斯麦宣布了“铁血政策”; 1968 年的这一天,波音 747 客机第一次亮相。 

         首先我们来讲讲俾斯麦,俾斯麦是德国的第一任宰相,也是普鲁士王国最重要的宰相,他对欧洲近代的历史、版图、格局、政治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他手中,德国最终变成了德意志帝国。在就任德国宰相之前,俾斯麦是普鲁士王国的宰相,如果跟我们中国的历史人物相比,俾斯麦可以说是集战国时期苏秦、张仪于一身的人物。

          当时的欧洲就相当于中国的战国时期,大小国家林立。战国时期张仪帮着秦国、苏秦帮着六国,而俾斯麦则是帮着普鲁士,让普鲁士超过奥地利,又成为德国的领袖,进而统一德国,成立了德意志帝国。俾斯麦采取的一系列手段,包括远交近攻、合纵连横等,可谓漂亮极了。当年的普鲁士还有后来的德国,都是强敌环伺。它们跟战国时期的秦国还不一样,秦国至少西边没什么强敌,秦国的敌人都在东边,而普鲁士的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普鲁士的北边是丹麦,当时的丹麦也不弱,南边有奥地利,奥地利是个很大的帝国,东边是俄国,西边有法国,俄法两国是公认的欧洲第一流的强国,所以当年的普鲁士其四周全部被强国所包围着。

          要破这些强国,俾斯麦采取的策略是先联合南面的奥地利打败北面的丹麦。奥地利和普鲁士一样都是德语国家,是同一个日耳曼民族。于是普鲁士就对奥地利说:“你看,咱们说德语的这两个州被丹麦占着,咱俩一块儿对付它,弄完以后你分一个州,我分一个州。”和奥地利商量好以后,普鲁士就和奥地利一块儿打丹麦。现在大家看丹麦这个国家就一点大,一说到丹麦大家想的就是童话、美人鱼,但是当年丹麦的面积要比现在要稍大一些,除了冰天雪地的格陵兰岛,冰岛也属于它。普鲁士和奥地利一起把丹麦打败以后,丹麦的一个州归了普鲁士,另一个州归了奥地利。结果奥地利拿到的这个州面积小了一些,它就觉得不行,凭什么你分的大我分的小,而且这地方的土地还挺贫瘠,关键跟奥地利还不挨着。奥地利就要跟普鲁士换,奥地利说:“你把西里西亚最好的一块工业区换给我,然后我把那个州给你。”普鲁士说:“那不行,这个我不能跟你换。”于是奥地利又跟普鲁士开始来劲。俾斯麦就相当于围棋高手,他在下这步棋的时候就提前把后边几步棋都想好了。当年他跟奥地利一起打丹麦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将来要把丹麦的这个州分给奥地利,奥地利肯定会不服,这时候正好有借口再跟奥地利打。结果奥地利真中了他的计,开始跟普鲁士来劲,不断地挑起事端。于是普鲁士就又去联合法国。

          其实法国当时一直在支持南德的一大堆小公国,这些小国后来都统一到德意志帝国当中了,当年就是法国一直在背后支持它们,不然这些小公国早就灭亡了。俾斯麦其实已经想好了,在搞完奥地利以后接下来要去搞法国,但这时候他仍然和颜悦色地跟法国说:“你看,这奥地利总在欧洲捣乱,是不是应该让它变得安宁一点儿。”于是普鲁士就利用法奥在意大利的矛盾,让法国在普奥战争爆发后仍然保持中立。

          在解除后顾之忧后,普鲁士便出兵把奥地利给暴打了一顿。然后普鲁士又以非常宽大的条件结束战争,让奥地利人深感意外,故对战败不再耿耿于怀。在安抚与稳定了奥地利之后,俾斯麦便可集中精力来对付法国了。普鲁士回头就开始找法国的碴儿。欧洲当年的领土关系相当复杂,包括它们之间的阿尔萨斯 — 洛林等有争议的地区,你只要想找碴儿永远能找出来。当年俾斯麦的旁边还有一员武将,这就跟中国的战国时期一样,不但有文人,还得有个武将才能把这个事办了,当年的武将就是毛奇。俾斯麦和毛奇这两人正好一文一武,在共同缔造德意志帝国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接着俾斯麦又联合其他国家开始跟法国干,你法国凭什么在欧洲做老大,不行,我得跟你干!于是又爆发了普法战争。普法战争的结局大家都知道,最后普鲁士大破法军,把法国皇帝也给俘虏了。

          这法国皇帝之前其实跟俾斯麦他们关系都非常好,在普奥战争时还出面进行过调停,现在被普鲁士抓来成了俘虏。法国新政府给了普鲁士五十亿法郎,并且把阿尔萨斯 — 洛林划归普鲁士,以此为条件,于是普鲁士就帮着法国的新政府镇压了巴黎公社。德意志帝国最后在巴黎近郊凡尔赛宫的镜厅宣布成立,因为大家都觉得凡尔赛宫太壮丽、太美好了,于是俾斯麦辅佐的德意志国王威廉一世,就在凡尔赛宫中金碧辉煌的镜厅加冕登基,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皇帝。法国被打败以后,之前受法国控制的南德那些小国也都加入了德意志帝国。

          但这个时候俾斯麦还是不让奥地利加入,因为他深谋远虑,一个国家如果民族太多、宗教太多,这个国家就会分崩离析,俾斯麦希望德意志帝国是一个完整的、由日耳曼民族组成的国家。而当时的奥地利帝国有各种民族,像什么捷克人、波兰人、斯拉夫人,还有东正教、穆斯林什么的,所以早在 1866 年普奥战争结束时,俾斯麦就异常坚决地把奥地利排除在即将统一的德意志国家的范围之外。因此在 1871 年成立德意志帝国的时候,俾斯麦更不可能让奥地利加入了。历史证明俾斯麦的判断是对的,奥地利帝国没过多少年就分崩离析了,因为这么多民族、宗教纠缠在一起是非常容易出问题的,而德国一直坚持到今天,还是一个完整的国家,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所以俾斯麦对于缔造德国可以说是具有第一大功劳。他的“铁血政策”听起来有点儿像军国主义,但其实并不是军国主义,他是利用军事力量,通过“合纵连横、各个击破”的策略实现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

          在俾斯麦当政的这几十年,他一个人辅佐过三朝皇帝,他一直避免让德国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只是试图通过铁血政策让德国实现民族的统一,让德国彻底在中欧站住脚,成为一个大国。在俾斯麦任宰相期间,德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并且一直保持着民族的统一,德国也没有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俾斯麦曾经见过李鸿章,两人还有张合影。当时报纸上还有评论说,一个梳着长辫子的老人和一个戴着假发高帽子的老人一起合影。那时候欧洲贵族都戴假发,戴高帽子,俾斯麦本来就出身贵族,后来又封了伯爵、公爵,最后还被封了亲王,这在德国是很少见的,因为俾斯麦并不是德国皇室家族成员,但是最后被封为亲王,从这儿可见德国人对他是多么感谢。李鸿章当时到德国去访问,中国非常想学习德国,因为觉得其他西方国家都是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有那么多的殖民地,中国当时和德国一样,没什么殖民地,也是处在强国环伺当中,于是就决定去学习德国。但最后学了半天,只是学来了一些皮毛的制度,德国真正的那些东西,并不是当时中国这么一个多年来靠纯皇权统治的大封建帝国能够轻易学来的。李鸿章到德国访问的时候还出过几次丑,在和俾斯麦见面的时候,正说着话,突然在人家特别好的地毯上吐了一口痰,所有这些欧洲贵族看到以后全都傻了,说怎么会这样呢,两国宰相会见的时候突然往地上吐口痰,很丢脸。

          俾斯麦总共辅佐了三朝皇帝,这第一任皇帝是德意志帝国的开国皇帝威廉一世( 1797—1888 年)。第二任皇帝是腓特烈三世,他因癌症晚期登基后只活了九十多天就病死了。第三任皇帝是年轻气盛的威廉二世,他登基时年仅二十九岁。这三任皇帝是祖孙三代。年轻的威廉二世接手的德意志帝国经过俾斯麦几十年的治理,已经非常强大,可以说已经是能够震慑世界的一个国家。人们也担心这个年纪轻轻的威廉二世手里突然有了这样的大杀器会不会出问题。当时的威廉二世有点儿像日本当年的裕仁天皇,都是年纪轻轻就接手了一个强大的国家。日本在明治天皇刚登基时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军国主义野心。明治天皇搞明治维新,励精图治,就想把这个国家治理好。后来年纪轻轻的裕仁天皇继位(他的年号是昭和),二十几岁的他突然接过已经这么强大的日本,年纪轻轻就开始手持大杀器,总想跟别人比画一下。所以当年的德国和日本都有这样的问题,都是年轻的皇帝上台,有点儿忘乎所以。这威廉二世二十几岁登台,俾斯麦就劝他,我们要的是和平,现在已经达到了这个目的,如果我们再往前走一步,那这个和平就又会被打破。原来普鲁士和德国的不平衡已经被俾斯麦解决了,但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欧洲又不平衡了,就又会引发大战。所以俾斯麦一直劝威廉二世维持这个现状。

          结果,威廉二世继位后,就觉得:“这么强大的一个国家在我手里,怎么能就这样呢,我们好歹也得跟英国表哥比画比画。”这个威廉二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子,而英王是维多利亚女王的亲孙子,是他表哥,俄国皇帝是维多利亚女王的亲孙女婿,是他的妹夫,他们都是一大家子。但这威廉二世就想跟他这些表兄弟比画两下,俾斯麦劝他,这样坚决不行,最后威廉二世就强烈抵制俾斯麦:你老了,你就别管了,你退休回家吧。于是俾斯麦长叹一声,只能告老还乡,此时离威廉二世登基还不满两年。当然俾斯麦比当年中国的商鞅下场好,商鞅变法之后,把秦国弄得那么强大,结果被车裂了,五马分尸。俾斯麦还算好,总算是平安地回到老家,退休了,他没看到德国后来被打成那样,就平安地逝去了。德国人一直都很怀念他,二战期间德国最强大的一艘战舰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叫“俾斯麦”号。

^_^ 讲东讲西讲东西………

毋庸讳言“食人风”

          熟悉《水浒》的人,肯定还会记得,母夜叉孙二娘和菜园子张青夫妇开的店里,卖的是人肉馒头。而打虎将武松改做行者后,脖子上挂的是以前头陀留下的“一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虽然《水浒》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是根据一定历史事实经过艺术加工而成的,书中所描述的一些风俗应该是可信的。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记录。达尔文在《一个自然科学家在贝格尔舰上的环球旅行记》中,就写过南美洲火地岛土著吃人的情形。1863年,赫胥黎出版了《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在第一篇的附录里,有对16世纪非洲的食人风气的记载:“在非洲刚果的北部,过去住着一种民族叫安济奎,这民族的人民非常残酷,不论朋友、亲属,都互相要吃的。”还有,“他们的肉店里面充满着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们把战争时捉到的敌人拿来充饥,又把卖不出的奴隶养肥了,宰杀果腹。还有为了厌世或追求荣誉(这个民族的人把舍弃生命看作是一件伟大的事,是勇敢精神的表现),或者为了对统治者的爱戴,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他人吃。”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柏林人的祖先韦累塔比人或维耳茨人,在十世纪还吃他们的父母。”那么,这种食人风气究竟从何而来?

          遍观历年来挖掘到的人类化石,南方古猿和能人的颅骨虽有破裂处,但研究表明基本上是自然破碎的,没有明显的吃人风气的遗迹。而直立人阶段的北京猿人,被认为是吃人之风的始作俑者。早期智人中的12个昂栋人(因发现于印度尼西亚爪哇梭罗河上游昂栋附近而得名),所有头骨的面部都缺失了,考古学家认为是由于吃人的目的而被杀害的。同期的古人类化石中,在德国发现的埃林斯多夫头骨和在南斯拉夫发现的克拉皮纳头骨,都被确认为是暴力打死后以供食用的。法国的费拉西头骨上的破裂痕迹,也可能是因人取食脑子留下的。晚期智人化石中被认为由于暴力而造成损伤的出自两个地点:我国周口店的北京人和法国的克罗马农人。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食人风气由来已久。北京人可能就是其中一个来源。

         1943年,古人类学的权威,美国人魏敦瑞出版了专著《中国猿人头骨》,认为北京猿人“猎取他们自己的亲族正像他猎取其他动物一样,也用对待动物的方式同样来对待他的受害者。”他的根据是:北京人化石产地出土的头骨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按常理来说,人体的躯干骨多于头骨,相应地,化石也该如此。而在同一个遗址发现的脊椎动物化石中,不论是肉食动物,还是草食动物,抑或其他种类,躯干骨和四肢骨都远远多于头骨。从发现的北京人化石来看,有头盖骨14件,面部骨(包括上颌骨、腭骨和颧骨碎片)6件,下颌骨15件,牙齿160颗。但是,头部以外的骨骼却非常之少,仅有上臂骨3件,大腿骨7件,锁骨1件,手腕骨1件,而且大多是残段碎片。这就是50余年来所发现的北京人的全部遗骨,它们散布在约两万多立方米的土堆里。在挖掘过程中,考古学家还注意到一个特殊现象:有人类化石的地方都有石器和脊椎动物化石;相反,有大量脊椎动物化石和石器的地方,却不见人类化石。这一情况虽不能排除一些偶然性和可能性的因素,比如说:自然力的破坏和研究人员的遗漏。但是,这些可能性都比较小,仍然无法证明这一事实。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魏敦瑞观察,大部分北京人的头盖骨都有伤痕。1929年发现E地的第一块头骨表面有多处伤痕,被认定是打击所致。1936年在L地发现的第一个头盖骨有很深的切痕;第二个中部有一直径约1.5厘米的圆凹痕,在此周围还有三条放射性的裂纹;第三个也有深切痕,而且左边的眉骨上有清楚的疤痕。此外,在J地、D地、H地的残缺头骨上都能看出伤痕。毫无疑问,这些伤痕是那些北京人生前受打击所致,经过测定,长条形的切痕是利刃所致。大而圆的伤痕是被圆石或棍棒打击而留下的。北京人把自己的同类打死,然后再把他们吃掉。除了人肉,他们还敲破头颅和长骨,以取食脑子和骨髓。但是,为什么留下的头骨相对又多些呢?那是因为脑盖可以用来盛水。赫胥黎在《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中谈到澳大利亚头骨时说:“大多数具有这些特征的头骨,我是在南澳洲阿德莱得港附近见到的。当地人用这种头骨做盛水器皿。为了达到盛水的目的,面部被敲去……”这种做法,在当代某些地方也还延续着。

         可是,北京人为什么要吃自己的同类呢?难道真像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于人的野蛮兽性吗?通过对人类祖先灵长类动物的长期观察,表明它们的群体之间是和平相处的,也没有发生相互捕食的现象。所以,把人吃人的风气看作是人的动物性表现的观点,没有可靠依据。

          有一种说法认为吃人是作为食物来源。既然是来源,应该是长期而稳定的。但是,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生长周期相对于大部分动植物来讲,要缓慢得多,而且,人的繁殖能力又非常有限,尤其是在环境恶劣的原始社会。如果原始人仅靠吃人来维持生存,那肯定会出现食物来源的危机,人也必定面临绝种的危险。因此,原始人不可能蠢到把吃人当做正常的食物来源。当然,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人吃人的现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就有类似的真实事件。但这只是特殊的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和常规性。

          通过观察发现,有吃人风气的现代民族吃的对象大多是老人、俘获的敌人等。达尔文曾记录过这类情形:“在冬天,火地岛人由于饥饿的驱使,就把自己的老年妇女杀死和吃食,反而留下狗到以后再杀。当洛乌先生询问一个男孩,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的时候,他回答到:‘狗会捕捉海獭,可是老太婆就不会。’”有人据此推测原始人就有这一习惯。从人类发展的过程来看,原始人的体形较小,使用的工具简陋,力量非常薄弱,却要同严峻的自然条件抗争。因此,他们要想生存下去,只能依靠集体力量,团结互助,而不是互以为食。原始人寿命短,能活到四五十岁的人很少,大多数都在年轻时就已死去。俗话说:姜是老的辣,人是老的精。对于原始人来说,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老人是一笔财富,对群体的生存有很大帮助。这样看来,他们并不会轻易把老年人吃掉。从周口店的北京人化石来看,被吃的对象都不是老人,可见原始人没有吃掉年龄大的人的风气。另一方面,原始社会还没产生阶级,也就避免了集体屠杀的战争行为,但个人之间和小团体之间肯定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使人受伤甚至死亡。研究表明,除个别情况以外,一般原始人也并不以敌人的尸体为食。

          总观现代各食人民族的习惯,综合原始人的各种研究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始人吃人大概出于两种原因,其一,食物极度缺乏,为了生存,原始人不得不以人充饥;其二,是礼俗信仰所致。魏敦瑞认为北京人打开死者颅骨就很可能是一种礼俗。1961年,伯高尼奥参照印度尼西亚西里伯岛南岸的布晋人的习惯,提出北京人的葬仪与之相同的观点。布晋人18世纪时改信伊斯兰教,而在此之前,他们有一种吃人习俗:把死者送到离住处很远的空旷地带,并把他藏在一个通风而又隐蔽的地方,等尸体风干后,就把头取下来搬回家,敲开颅骨吸食脑髓后,将头供奉起来作为家庭的守护神。而人们以为吃过死者脑髓的人,会汲取死者的美德和优点。这种非常朴素而简单的想法,产生在原始社会是可以理解的。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曾经有把死去的亲人吃掉的风俗,认为这样就能把亲人永远留在心里。

          还有一种观点说明吃人风气是人类进化的动力,这种论点非常荒谬。在自然界中有些昆虫的繁衍,是通过雌性吃掉雄性后才得以继续;还有一些昆虫的幼子成年后会吃掉亲生父母。但是,这种情形在动物界,尤其是灵长类动物中从未有过先例,说明这种论点与科学事实完全不符,不足为信。

          关于食人之风起源的时代,以及北京人是否是开此风气的始祖等问题,都还存在争论,但是,远古人类的食人风气肯定是存在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艰难困苦。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像书籍中所描写的纯粹的打猎民族,即专靠打猎为生的民族,是从未有过的;靠猎物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由于食物来源经常没有保证,在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保持颇久。”尽管“吃人”这两个字眼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但是,想想我们的祖先所处的环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

^_^学海无涯…………………

为什么北极熊在冰冷的北极水域中也不会被冻坏?

北极熊生活在北极地区,这里冬季最低气温可能降至零下 45 摄氏度。北极熊在浮冰上过冬,但它们的防冻能力极强,在极端低温下也不会被冻坏。北极熊有着一层超过 4 英寸( 10 厘米)厚的脂肪层和浓密的毛皮,身上特殊的白毛能吸收太阳的热量,这些都起到了保暖作用。冰暴期间 —— 狂风大作,飞雪飘舞,出行和觅食变得十分困难,北极熊缩成一团,并让自己完全被冰雪覆盖。虽然这一招听起来让人不禁打一个寒战,但是雪层下面要比地面上暖和得多,因为在地面上,动物就完全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了。

哪一种非洲动物一天能吃下半吨植物?

野生非洲象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一天便能轻易吃掉超过 770 磅( 349 千克)重的食物。虽然严格来说,这还没有达到半吨或者 1000 磅( 453 千克),但也相当接近了!平均来说,一只雄性非洲象重 12,000 磅( 5443 千克),高 11 英尺( 3.3 米),一天中有 16 个小时都成群结队去觅食,象群成员的数量可能高达 1000 头。为了寻找食物,这些食草动物要穿越大片的树林和丛林,那里有着茂密的草、灌木、树叶、树根、树皮、树枝、水果和水生植物。野生非洲象常常食用竹子、浆果、椰子、李子和甘蔗。它用坚实的象牙(长长的弧形牙齿)劈开树木,掘出树根和灌木,然后再把象鼻子 —— 实际是鼻子和上嘴唇的组合 —— 当作“手”,捡起食物并丢进嘴里。

^_^ 脑筋急转弯………………

用什么擦地最干净?

上题答案:

你的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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